关于“落实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陕建质发〔2021〕47号)要求,切实扭转今年高坠事故多发不利形势,杜绝建筑施工高坠事故发生。以及巩固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按照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以完成十四运会、残特奥会“精彩圆满”为总目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即日起持续到年底,将对全市住建领域在建房屋建筑项目(含装饰装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两类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现要求各项目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以下内容:
(一)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
(二)安全管理方面
1.技术措施指定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实施。
2.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处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方案内容,是否定期开展相应应急演练。
3.培训教育交底情况。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警示。
5.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雨、霜、雾等恶劣天气,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防滑、防冻措施;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是否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三)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1.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封或钢板网。
2.临边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作业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孔洞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口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门;电梯井道内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和隔离防护设施。
4.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是否坚实、是否存在垫高的情况。
5.悬空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处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6.脚手架的搭、拆情况。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过程中应设警戒区域并应派专人看守;外脚手架内立杆离主体结构间距超750px应设置水平防护措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坠落、防倾覆等措施;钢管、扣件和模板等材料和工具应堆放可靠,不得放置在脚手架架体上和楼层临边处,也不得随意向下抛掷。
7.操作平台防护情况。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检查验收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铺板是否严密,连接是否牢固,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可靠连接,是否有限载标识,铺板是否严密、牢固。
8.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区域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的构造、材质、搭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疫情防控方面
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是否建立完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隔离室、体温测量站,及时准确测量体温,利用宣传栏、微信群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疫常识。是否筹措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酒精等,是否定时对饭堂、员工宿舍、办公室进行消毒处理。
请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以上内容。
陕西益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